专业配资股票 城投金租融资业务迎变

发布日期:2024-07-21 13:11    点击次数:58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指出,推动金融租赁公司积极稳妥退出融资平台业务专业配资股票,严禁将不适格租赁物进行重组、续作。对此,采访中,多位不论是金租还是城投行业人士均认为,金融租赁公司退出融资平台业务已经到了关键阶段,即不再是以过去监管处罚的形式来监管相关业务,而是企业自身要全面梳理相关业务,不再开展新的业务,对于不适合的租赁物将严禁重组、续作。

  消灭模糊地带

  企业预警通平台显示,2024年4月,共有14家金租公司投放了22个城投项目,租赁物财产价值约44.8亿元,其中,在披露租赁物明细方面,多数在租赁物描述中带上了“设备”“系统”等词。不过,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相较以往城投在开展租赁融资中,对租赁物的模糊描述,现在对于租赁物的描述已经很详尽了。不过,随着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文的表述来看,未来该类业务将会逐步退出市场。

  追溯城投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广西一位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告诉记者,城投公司开展租赁融资业务从2014年开始兴起。彼时,国家层面接连发文规范城投平台,但是,由于存量债务较大,城投仍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满足借新还旧的需求。“而当时基建业务也如火如荼,银行标准化产品已经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因此城投公司开始转向诸如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非标融资模式来获得资金。而从融资租赁业务资金提供方这端来看,底层客户是背靠政府的城投公司,相较于中小微企业其资金需求量更大,更容易做出规模,且出风险的概率较小,近乎无风险资产,基于以上背景,租赁融资得以快速发展。”

  不过,从2021年开始,随着中央与地方政府对化解隐债的重视,重庆、河北、福建等多个地方都开始清理城投租赁融资,并限制城投平台非标类融资成本。“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2014年之后融资租赁规模开始迅速攀升,2015年城投融资规模突破千亿元,2017年融资规模就突破了5000亿元。在2020年至2021年,融资规模达到高峰,均超过8000亿元。而2022年城投融资租赁业务量明显减少,这与2022年各地开始对融资租赁涉隐严监管有关,也直接导致了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由2021年年底的62100亿元减少至2022年年底的58500亿元,整体规模下降了5.8%。

  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对金融租赁公司合规经营要求逐年加强。

  记者梳理发现,自2022年以来,监管层面已经多次发文,强调金融租赁公司要合规展业。2022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2号)》。文件主要规定,一是融资租赁行业回归本源,摒弃“类信贷”经营理念,突出“融物”特色功能。二是加强构筑物作为租赁物的适格性监管,并逐步压降构筑物作为租赁物的比例。三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参与置换隐性债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非银函〔2023〕149号)》,监管重点是“严禁开展非设备类售后回租”,核心监管目标是防控将售后回租业务异化为抵押贷款业务。主要规定,一是规范经营行为,严禁新增“类信贷”业务,包括提升直接租赁业务占比、以盘活企业存量设备资产价值为目标稳慎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等内容。二是加强公司风控治理,保持稳健经营。要求金融租赁公司摒弃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的错误观念和粗放经营模式,加强对金融租赁公司杠杆率的监测和管理,落实股东和主管责任,强化业务风险防范和化解。三是审慎开展境外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四是加强整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多位行业人士看来,对于城投租赁融资业务,未来一定是“从1到0”的清理过程。

  对于“金融租赁公司积极稳妥退出融资平台业务”的表述,一位地方金融监管系统人士认为,虽然2024年以来在“一揽子化债”背景之下,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投公司的资金压力,尤其是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让城投公司找到了新增融资的机会。但是,城投公司融资问题的短期缓解,并不代表监管层面就放松了对城投公司融资的约束,尤其是对于不合规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融资,将会采取有序退出的方式。“也就是说,城投公司未来不可能再与金融租赁公司进行大规模的合作,尤其是严禁将不适格的租赁物进行重组、续作,这也意味着之前存续的不合规的金租业务在到期后只能终止,不能续作,更不能通过重组包装的方式续作。如果不能续作,这就需要城投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来偿付到期的金租产品。”

  国金固收研报认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文首次将融资平台业务提为退出类业务,要求金融租赁公司积极稳妥退出融资平台业务,既明确“可为”亦明确“不可为”,同时明确不得将不适格租赁物进行重组、续作。但考虑到一些城投公司的有息负债中融资租赁占了较大比重,因此文中也强调稳妥退出,循序渐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剑指“类信贷”

  记者梳理发现,大部分城投公司在开展租赁融资中,一般采取售后回租模式。售后回租业务是城投公司首先通过出售租赁物,以将固定资产转换为资金,再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对租赁物进行回租,租期结束后,再将资产买回,进而保留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东部地区一位城投公司业务人员直言,对于城投公司来说,售后回租就是“类信贷”业务,虽然表面上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但是租赁公司其实很难将资产真正变现,通常只能等待城投公司买回。同时,城投公司的资产中有部分难以变现、无法产生现金流的公益性资产,根据监管要求,这类资产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不能作为租赁物,否则将构成违规。

  早在2018年4月,审计署就公布了《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湖南一家城投公司利用政府道路官网等公益性资产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举债,形成了高达72.33亿元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在一位金租行业专家看来,未来金融租赁公司的转型可以“收好存量+打好增量”同步进行。存量方面,要逐渐压降构筑业务,在没有找到适合的赛道之前,尽量求稳,维护好现有的客户群。增量方面,不能再沉迷于靠息差赚钱,靠大力发展规模进行风险稀释不可取,找到适合的专业领域后,深耕细作提升专业化水平,走差异化道路,通过专业的风控手段做别人不能做的业务。另外,还可以做类股权投资,形成专业壁垒,通过对租赁资产的投资和经营来赚取利润。对租赁公司来说,短期内在城投领域的退出意味着机会,但长期来看,大力布局城投业务会带来资金端融资受阻的问题。

  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二部研究员张帆则认为,还有部分主要从事城投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向产业类转型,由于产业类项目需要更强的专业度,需要更高的风险控制水平及组织人员配备,同时,短期业务尝试带来的盈利方面的波动,亦是对租赁公司经营的重大考验,需关注租赁公司业务转型风险。

  记者注意到,一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早在几年前便推出了“类信贷”相关业务专业配资股票,根据公司评级报告显示,公司将继续以“做减法、强聚焦、轻资本”为战略,逐步退出“类信贷”业务,大力拓展公务机、商用飞机、船舶和车辆等经营租赁业务,优化资产结构,租赁业务有望保持良好发展态势。